今天,我们召开全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了解黑臭水体整治推进情况,研究落实对策和措施,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刚才,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分别汇报了各个河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各责任单位作了补充汇报,各位县级河长也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强化责任落实,拿出有效举措,聚焦重点攻坚,确保水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整治黑臭水体,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黑臭水体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纳入去年整治任务的1条黑臭水体基本完成,纳入今年整治任务的2条黑臭水体完成总工程量的1%,在全市处于靠前位置。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任务依然艰巨。从上个月市里黑臭水体整治进展通报情况看,我县黑臭水体整治整治成效还不够稳定,去年已经整治完成的@@沟出现返黑返臭现象;11河清淤工程不彻底,河道内仍可见淤泥堆积,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现在,就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
黑臭水体整治是国家和省市“水十条”明确的工作重点,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的重要内容,事关生态环境改善,事关城市品质提升,事关群众生活质量,事关全面小康实现。(一)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部署推进该项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既定目标。这不仅是对上级政策的积极响应,更是对我们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黑臭水体整治不仅仅是环保问题,更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黑臭水体整治是提升城市品质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黑臭水体的存在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因此,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水环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良好的水环境也是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三)黑臭水体整治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支撑。全面小康社会不仅要经济发展,还要生态环境优美。黑臭水体整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黑臭水体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取得实效。
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河流、湖泊、沟渠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黑臭水体的具体情况,包括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等,建立详细的台账,为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提供依据。特别是对于去年已经整治完成但出现返黑返臭现象的@@沟,以及11河清淤不彻底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找出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科学规划,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黑臭水体,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对于工业污染导致的黑臭水体,要严格监管企业排污行为,确保达标排放;对于生活污水导致的黑臭水体,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于农业面源污染导致的黑臭水体,要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对于淤泥堆积严重的河道,要加大清淤力度,确保河道畅通。同时,要注重生态修复,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投放水生动物等方式,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实现水环境的长期稳定。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黑臭水体整治离不开严格的监管和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已整治黑臭水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止问题反弹。要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治效果持续巩固。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黑臭水体整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黑臭水体的危害和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参与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县政府成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各县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县政府将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同志们,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化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确保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圆满完成,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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