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事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做好202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个“严”字,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持续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格整治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一、严格整治不合格农资产品
集中排查整治。在春耕备耕、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组织各地开展农资质量拉网式排查,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清理下架。针对“忽悠团”流窜作案、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农资使用端倒查发现假劣农资违法线索,通过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群众走访等方式,主动提高问题发现率(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查。组织实施种子、肥料、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往年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农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能追溯到源头。对于多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次进入农资市场。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强化执法力度。各级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机制。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警示和震慑潜在违法分子(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法律法规。推动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威慑力。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农资市场准入标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个人,不仅要依法惩处,还要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农资监管能力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农资监管机构设置,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农资市场的动态监控和精准管理(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行业自律。引导农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鼓励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交流经验,分享信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帮助农民识别真假农资,防范购买风险(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树立正面典型。挖掘和宣传一批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优秀企业和个人,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激发全行业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国际交流合作
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农资打假和监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国农资监管水平。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资贸易合作,推动优质农资产品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力(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打击跨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建立健全跨境案件协查机制,提高案件侦办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农民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总之,202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这一核心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个“严”字,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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