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财政部刘昆部长要求,要结合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李副部长也强调,要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做出了进一步安排部署,政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抓好预算法及条例的学习贯彻。采取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和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授、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政府领导、政府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要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尊法守法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科学预算强化执行,结合《条例》新要求,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无预算不支出,除预算法规定的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以安排支出的情形外,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或者超计划的资金拨付,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三、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将过“苦日子”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202x年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实行额度控制管理,除人员经费外,部门运转经费月额度按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的标准,按单位工作性质和业务量大小分类执行,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达上年决算数的10%以上,压缩会议、接待开支,招待费只减不增、办公经费实现零增长。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条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预期效果,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产生最大效益。同时,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结束后,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评估项目实施效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项目,要减少或取消后续资金支持,真正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逐渐显现。为此,《条例》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同时,要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潜在风险,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对于新增债务,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严禁违法违规举债,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于存量债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消化,减轻债务负担。此外,还要加强债务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政府信用。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财政体制改革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二是要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三是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采购监管,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四是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合规征管。通过这些改革措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条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在于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大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要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制度,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的监督,确保预算管理规范有序。二是要强化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绩效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要加强预算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预算管理公开透明。四是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素质。财政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对财政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系统学习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良好的财政干部形象。四是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总之,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为我们做好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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