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英烈活动方案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x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X清明祭扫工作,广泛宣传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x年4月4日
二、活动地点
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一)区“四大家”在家领导;
(二)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办、区信访办、区人武部、区税务局负责人;
(三)部队官兵代表20人;
(四)烈属、老战士等退役军人代表20人;
(五)少先队员代表20人;
(六)群众代表20人。
四、活动安排
10:30 区“四大家”在家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统一乘考斯特车前往区烈士陵园
10:45 部队官兵代表、退役军人代表、少先队员代表、群众代表抵达烈士陵园并整队完毕
10:50 区“四大家”在家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抵达区烈士陵园
11:00 举行“传承·201x清明祭英烈”活动
11:50 烈士纪念活动结束
主持人:仪式流程
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
2. 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 向烈士敬献花篮,由区“四大家”主要领导上前整理花篮缎带;
4. 全体默哀3分钟,表达对烈士的深切缅怀;
5. 由区领导发表讲话,回顾历史,弘扬英烈精神;
6. 由烈属代表发言,讲述英烈事迹,传递家国情怀;
7. 由少先队员代表宣读《致敬英烈倡议书》,号召广大青少年继承先烈遗志,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8. 由部队官兵代表进行军事表演,展示当代军人的风采;
9. 全体人员绕烈士纪念碑一周,瞻仰烈士墓碑,献上鲜花;
10. 活动结束,全体人员有序退场。
五、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英烈事迹和精神,营造浓厚的纪念氛围。各学校、社区要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和居民积极参与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3. 严格纪律,确保安全。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要遵守现场秩序,听从指挥,文明祭扫。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特别是要加强交通疏导,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通行。
4. 注重实效,深化教育。各单位要在活动中注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英烈精神的内涵,激发爱国热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此次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六、活动保障
交通保障。区交通局负责活动期间的交通疏导和车辆调度,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能够按时到达烈士陵园。同时,要提前规划好停车区域,避免交通拥堵。
2. 安全保障。区公安局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区应急管理局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处置。
3. 医疗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要安排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在现场待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的健康安全。
4. 后勤保障。区民政局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活动所需物资的准备和发放,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要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饮水、休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活动总结
及时反馈。活动结束后,各参加单位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活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后类似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
2. 深入宣传。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弘扬英烈精神,凝聚社会正能量。
3. 持续教育。各学校、社区要结合此次活动,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使英烈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结语
清明祭英烈活动不仅是对英烈的深切缅怀,更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通过此次活动,我们不仅要铭记历史,更要珍惜和平,继承先烈遗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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