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引领我局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推动我区城市形象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贡献城管力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局广泛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并结合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加强示范和推广,最终实现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单位全面铺开。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不仅提升职工的家庭文明素质,更要将这种文明之风吹向社区、吹向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好家风、好家训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决抵制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公民形象。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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