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开局明显好于去年,XX个村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区定目标任务的XX%。接下来几个月,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去年项目全面运行、今年项目全面建设、已建项目全面维护的“叠加期”。这个时期,任务繁重,压力巨大,这就需要我们克服畏难情绪,提振干部精气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推进落实。
(一)坚持问题导向,思想上要更重视
我们要树立“绝不放过”的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当场纠正解决,尽量做到不迟疑、不拖滞、不侥幸,即知即改,立查立纠。从全区面上来看,主要表现在已建项目运行差、不达标,新建项目进度慢、不规范。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1、质量不过关。主要表现在已建终端的建设不达标、出水水质差。XX月下旬,市里对我区去年建好的终端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的XX个终端中有XX个存在问题,虽经过整改,但仍有部分终端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在市、区治污办的日常巡查中,一些终端又暴露出新的问题。今年XX月,市对我区的出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抽检的XX个点只有XX个达标,达标率仅为XX%,列三县两区最后一位,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省市多次强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而不是形象工程,对出水水质不达标问题必须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接下来,区农污办要根据市巡查结果和区检查结果,每个月出一个质量问题情况通报,让大家“红红脸”、“出出汗”,切实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2、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施工不规范、监督不严格。比如,有些村的监理存在“走过场”现象,没有对照标准仔细核查,对管道埋设较浅、回填砂和覆土不够、玻璃缸四面没有水泥浇筑等现象视而不见,监理日志填写随心所欲;有些村在材料的采购上把关不严,为贪图便宜而购买质量劣质、不合标准的材料。这些都是造成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镇(开发区)必须要强化监管、严格落实,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标准,经得起检验。为此,区农污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确保监管到位。
3、管理不精细。主要体现在已建项目的运维管理不细致、不到位。一些村对已建项目的日常维护缺乏足够重视,导致设备故障频发,影响正常运行。如有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时间未清理,污泥堆积严重,影响处理效果;有的设备因长期无人维护,出现损坏后未能及时修复,导致整个系统瘫痪。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因此,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已建项目的运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持续稳定运行。区农污办将制定详细的运维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镇(开发区)的指导和督促,确保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二)强化责任落实,行动上要更有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明确职责分工。区农污办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各镇(开发区)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各镇(开发区)作为实施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定期研究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区农污办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的指导和督促,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严格考核奖惩。区农污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镇(开发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创新工作方法,措施上要更有效
面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投资较大的工程,资金保障是关键。区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镇(开发区)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2、推广先进技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引进和推广适合我区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区农污办要组织专家团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选择最适合的技术方案。同时,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各镇(开发区)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治理水平。
3、强化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让农民群众了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同时,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长远发展,机制上要更健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果可持续。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法规制度。要加快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区农污办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条例,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义务,规范治理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2、健全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区农污办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3、加强队伍建设。要注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人才保障。区农污办要组织定期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充实到治理一线,提高治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各镇(开发区)也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有人落实。
总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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