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到位、生态环境整治优化到位。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努力开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二、整改原则
(一)聚焦问题,务实求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实行挂账督办、合账推进,逐级签字、逐一销号、公开公示,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责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上手,攻坚克难,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加强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我县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将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工业园区、企业以及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状况,特别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实现绿色转型。通过一系列的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是我县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为此,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首先,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如钢铁、化工、建材等,采取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限期完成达标改造。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
其次,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此外,还将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最后,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限产、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
水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我们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河流湖泊水质持续改善。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并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对县城建成区和重点乡镇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三是强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杜绝直排现象。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土壤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土壤污染直接影响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全县土壤污染底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二是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已查明的污染地块,实施分类管理,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三是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轻度和中度污染的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重度污染的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四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五)促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我们将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调整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二是推广绿色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采用绿色建材,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三是倡导绿色出行。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车辆,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同时,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四是推行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为成员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总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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