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古民居保护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古民居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乡土文化的历史记忆,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20xx年,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同志在《福州古厝》一书序言中强调:“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闽东有四大古镇,为霍童镇、穆阳镇、斜滩镇、赤岸镇,古镇均存有成片、规模较大的古民居群,不乏建筑精品,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值得我们保护、开发和利用。这些古民居经过“四清”、“文化大革命”等多次政治运动冲击和破坏,加之岁月侵蚀,又加上土改把房子没收重新安置,造成许多古建筑木雕、门楣窗花、斗拱等建筑构件被破坏,檐皮、梁坊、屋柱等风化腐朽严重。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城镇化的进程,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古民居年久失修,濒临坍塌、废弃,古民居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形势严峻。
一、古民居保护存在的问题
1、群众对古民居的保护意识薄弱。古民居不仅是见证历史的年轮,更蕴含着一个地方文化特色的丰富“基因”。一座精巧的古民居,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就是一部记载人们悲伤、欢乐的文化史和生活史。但大部分古民居的原主人在土改时由于成分较高,房子通通被没收再分配,一座大房子里往往住四五户甚至更多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居住者对古民居的认识逐渐淡薄,缺乏维护和保养的动力。此外,一些居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擅自拆改古建筑结构,导致古民居原有风貌受损,甚至面临消失的风险。这种现象在农村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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