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民委xx主任、xxxx处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率先在全省民族地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xx的一次誓师大会。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得到了省、市民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民委xxx主任在百忙之中莅临大会指导创建工作,并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这是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的极大鼓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民委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刚才,会上宣读了《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xx党委、县文广新局、xx镇负责同志分别做了交流表态发言。下面,我就抓好创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居住有18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6.8%,因此,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工作总目标,把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与自治县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主题教育活动,各族人民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包容、相互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全县先后有1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了国家或省级“民族团结进步”荣誉称号,201x年获得“全国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其次,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深入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和支持度。要在城乡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再次,要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所需的资金支持。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关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发展需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最后,要注重实效,确保创建成果惠及民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最终目的是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生活质量。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确保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每个环节都有人落实。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创建水平。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创建工作模式。要注重发挥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要选优配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创建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创建工作风清气正。
各位领导、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好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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