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了“反四风”、“党要管党”、“三严三实”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措施,为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为我们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领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并以“打老虎拍苍蝇”的高压态势,展示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鲜明态度和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决心,时刻告诫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地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是地方经济发展坚实的财力支撑。地税干部能否坚持依法治税、廉洁从税,不仅事关个人和单位的前途与命运,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当前,面对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在各种物欲和利益的诱惑面前,我们必须坚持不断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地税干部的防腐意识,提高地税干部的自身防腐拒变能力。
(一)要勤于学习,学以致用。党风是党的生命,学风是党风的灵魂。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了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把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管理和服务能力。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能够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前进方向,确保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同时,学习也是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要依法行政,坚守法治。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执法,确保每项税收政策的执行都符合法律规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不断提升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严守纪律,强化监督。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地税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地税干部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敢于突破传统思维定式,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地税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要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为他们搭建成长平台,提供实践机会,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和干事热情,为地税事业长远发展储备人才力量。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任务,地税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地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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