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本人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促进干部担当作为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最大限度发挥督查考核作用,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扎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今年5月份,我们在深入调研、到XX学习考察、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提升督考领导小组格次,整合县委组织部考评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考评职能,设立了联合督考办,构建了以督考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督考办为“枢纽”、以被督考单位为“终端”的督考工作格局。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督考标准。201x年,我们在确定督考指标过程中,紧跟发展形势、紧扣工作重点、紧贴县域实际,督考内容充分融合了省市考核各项任务指标、重点督查任务,特别是市委“六大”重点工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城市建设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信访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任务。在具体工作实绩督考过程中,以重点任务的专项督考为主,做到不重复督考,不多头督考。在指标督考过程中,按照省市县最新工作安排部署,随时将重点任务纳入督考指标,力求督考结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是突出务实高效,创新实行督考合一。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能不能发现问题、敢不敢反映问题、会不会解决问题,关键在于能否创新督考方式,提高督考效能。对此,我们针对省市督考重点和县委、县政府中心、重点工作,探索创新督查考评机制,把督查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全面实行督考合一。具体而言,我们建立了“三步走”工作机制:第一步,事前明确目标,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和考核方案,确保督考有章可循;第二步,事中跟踪问效,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第三步,事后总结评估,对督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闭环管理。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督考效率,还增强了督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避免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们在督查考核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考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督考工作格局,但整体上还不够系统化、规范化。部分单位对督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督考工作有时流于形式。例如,在某些乡镇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的现象,督考结果未能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此外,督考标准不够细化,难以适应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工作需求,影响了督考效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二)督考方式方法单一
当前,我们的督考方式主要依赖于传统的检查、通报等形式,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这种方式虽然能够发现一些表面问题,但对于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往往难以触及。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新任务时,现有的督考手段显得力不从心。比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如何准确评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成效,单纯依靠常规的督查方式显然不够全面和深入。因此,亟需探索更加多样化、科学化的督考方法,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三)督考结果运用不到位
督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落实,而不仅仅是发现问题。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对督考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没有将其与绩效评价、奖惩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导致督考的激励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一方面,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缺乏足够的表彰奖励措施,未能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问责力度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屡查屡犯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督考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不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更好地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健全督考体系,提升督考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督查考核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督考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督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定期组织督考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学习了中央关于督查考核工作的最新政策法规,掌握先进的督查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拓展督考范围,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除了继续抓好常规性的督考任务外,还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如营商环境优化、民生实事办理等,确保督考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点。
(二)丰富督考手段,增强督考实效
一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独立测评。邀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团队参与督考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数据分析等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智能督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一体化督考信息系统,实现督考信息实时共享、动态更新,便于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也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三是推行“互联网+督考”,创新督考模式。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开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工具,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馈意见和建议,拓宽督考渠道,扩大社会参与度。
(三)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
一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对于在督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优先晋升职务等,让实干者得实惠、受尊重,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道督查考核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督考、积极支持督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综上所述,督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深化督查考核机制改革,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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