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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自主的中国法教义学

2025-04-05 华博范文网

  迈向自主的中国法教义学

  如果将20xx年举办的首届“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对话”学术研讨会视为中国法教义学正式诞生的标志,那么这一研究范式迄今为止恰好度过其“孩童时期”,期间既有成绩,也存在问题。中国法教义学的成长与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中国法教义学最初是借助社科法学的“他者视角”来反思和明确自身的基本立场与风格的。这种独特之处也决定了论战对于中国法教义学的成长意义匪浅。总的来说,这十年间围绕一般性主题展开的显性论战并不多见,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一场对话和两场争鸣。一场对话指的是202x年举办的第二届“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对话”学术研讨会。之所以时隔9年之后才开启第二场集中探讨,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垒双方都意识到,纯粹的方法之争并无太大意义,唯有拿出成熟的研究成果才更具有说服力,而且在不断碰撞和沟通过程中,双方也消除了早期粗浅的误解。在这次会议上,尽管在个别议题上仍存在较大分歧,但将社科知识和方法融入法教义学之中已成为包括法教义学者在内的基本共识。两场争鸣之一的主题是司法裁判的规则导向与后果主义之争,这可以被视为20xx年苏力教授与孙笑侠教授关于“法律人思维”之争的延续。社科法学高举“后果为锚”的旗帜,试图证明任何司法决策都应考虑社会效果;而法教义学则强调规则至上,认为只有遵循既定法律规范才能保证法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从这一系列论战中可以看出,中国法教义学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如何平衡理论与实践、传统与创新的问题。一方面,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传统的法教义学框架难以完全应对现实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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