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支部《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提纲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刚才,我们已经组织集中学习,我们要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下面,结合《办法》出台的意义、重点内容、落实要求等方面,我这里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深刻认识《处置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全党上下重教育严管理的氛围日益浓厚。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办法》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办法》出台的意义,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深入理解和把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通过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来实现。《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清除队伍中的“蛀虫”,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全体党员要深刻理解这一举措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处置程序。《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为各级党组织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这不仅有助于解决过去存在的“处置难”问题,还能够有效防止处置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同时,要注重与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问题积累成疾。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当前,部分党员存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散漫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战斗力。《办法》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旨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以《办法》为依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的教育管理,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是树立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办法》的出台,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任何党员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必须受到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违纪党员的惩戒,更是对广大党员的警示和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通过表彰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等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让每一名党员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支持,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二,准确把握《处置办法》的重点内容,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涵盖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处置方式、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我们要认真学习,逐条对照,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认定标准,确保精准识别。《办法》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六个方面。这些标准既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又符合时代要求和发展实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量化认定标准,确保不合格党员能够被及时发现和准确识别。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防止“一刀切”,又要避免“走过场”,确保认定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是依法依规处置,彰显公平公正。根据《办法》规定,对不合格党员可以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三种处置方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处置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在具体操作中,要充分听取本人意见,保障其申辩权利;要综合考虑党员的一贯表现和现实情况,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注重教育引导,帮助不合格党员认清错误、改正缺点,争取重新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对于那些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不合格党员,则要坚决予以清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办法》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联动、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握党员违法违纪线索,确保处置工作无缝衔接。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活动,动态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对在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确保《办法》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第三,全面落实《处置办法》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办法》的出台,为我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红色电影等多种方式,激发广大党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要注重学用结合,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要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广大党员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二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党员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要注重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要建立健全党员积分制管理、星级评定等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基石,必须打牢打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开展党建带群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发展。要深化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党建品牌,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要着力解决基层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党员发展质量不高等,确保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办法》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以上文章总字数为20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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