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202x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2x年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自202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其具体范围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或者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反映地方文化习俗、民族风貌、历史人物、特色品牌等的档案,其具体范围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条 档案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健全党领导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档案工作各方面和各环节。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机构,提供档案长久安全保管场所和设施,并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档案工作,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五条 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中央国家机关经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国家机关经本级档案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七条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传承中华文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历史记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八条 档案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领域。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文件管理和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成为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提升档案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确保信息安全和技术规范,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第九条 档案工作不仅关系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更关乎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福祉。因此,必须树立长期战略眼光,从全局高度谋划档案事业发展。一方面,要注重档案资源的积累与保护,特别是对珍贵历史文献、红色文化资源等进行抢救性保护;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档案开放共享,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档案信息,发挥档案的社会教育功能。此外,还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 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档案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但与新时代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各级档案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尽责,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十一条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档案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逐步提高,但仍存在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匮乏等问题。为此,必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结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高校档案学科建设,培养更多专业人才;二是通过在职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升现有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拓宽视野,提升整体水平。
第十二条 档案文化交流是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国际档案合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未来,要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华文化。具体举措包括: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档案组织活动,争取更多话语权;二是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档案领域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共同应对挑战;三是推动优秀档案文献走出去,展示中国形象;四是借鉴国外有益做法,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
第十三条 档案宣传工作是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档案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扩大覆盖面;二是策划推出一批高质量的专题报道、纪录片、展览等活动,增强吸引力;三是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等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加强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
第十四条 档案科研工作是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我国档案科研水平不断提升,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为此,必须加大科研投入,营造良好学术氛围,鼓励和支持广大档案工作者投身科学研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设立专项基金,资助重点课题研究;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三是加强理论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理论体系;四是关注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
第十五条 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档案工作者共同努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
综上所述,档案工作不仅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更是服务当代、启迪未来的宝贵财富。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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