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奖章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100余年来,我们党围绕特定时期的历史使命,高度重视对英雄模范的表彰和嘉奖,用至高的礼遇致敬英雄,从“红旗勋章”到“五章一簿”功勋荣誉表彰体系的确立和实施,极大激发了各族群众和部队官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军事勋章和奖章的发轫与发展
党领导的红色政权颁授勋章和奖章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方志敏、徐向前等8位为苏维埃政权英勇奋斗、作出突出贡献的红军指战员被授予“红旗勋章”,这是我党我军历史上第一次颁授勋章。由于当时战事紧张,方志敏在勋章颁授16个月后才收到沉甸甸的勋章,徐向前在4年后的1935年,才在长征途中从毛泽东手里接过这枚勋章。为了表彰红军中英勇善战的指战员和反“围剿”作战中的有功人员,1933年8月1日,在第一个“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上,我军进行了第二次授勋,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确定设立“红星奖章”。作为当时人民军队最高级别的奖章,“红星奖章”分为一、二、三级,分别授予在战斗中表现特别英勇、指挥有方或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人员。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丰富和完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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