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县委《201x年巡察工作方案》的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从今天开始,将用15天左右的时间对你单位进行巡察。今天,我们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并听取局党组20xx年以来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有关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汇报。下面,为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政治巡察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开启了管党治党的新征程。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在今年5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对市县巡察工作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巡察、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省委也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构建巡视巡察工作网络格局,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无空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县委也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将巡察工作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不断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201x年专题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巡察的工作重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内容进行了全方面完善提升,对巡察整体工作进行了谋篇布局,周密安排。县安监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巡察工作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县委工作部署上来;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要提高政治觉悟,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努力把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完成好。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首先,要聚焦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权威。因此,我们要认真检查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是否真正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特别是要检查党组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其次,要聚焦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党的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松懈,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我们要深入检查党组在抓党建方面的工作情况,看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特别关注党组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方面的情况,确保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再次,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根本保证,是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纪律松弛,作风不实等。我们要认真检查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要特别关注党组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最后,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巡察工作不仅要全面覆盖,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我们要重点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和环节,如扶贫开发、民生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深入检查这些领域和环节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行为。要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举报集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明纪律,落实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巡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程序和纪律,不得超越权限,不得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泄露巡察工作中的任何信息。要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树立巡察组的良好形象。二是要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巡察组组长是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负总责,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巡察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巡察职责,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党组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干扰巡察工作正常开展。三是要严肃处理违反巡察纪律的行为。对于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巡察组成员违反巡察纪律的,要立即调离巡察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干扰巡察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重整改,推动落实,确保巡察成果有效运用
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注重整改,推动落实,确保巡察成果得到有效运用。一是要及时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要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二是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所有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提出阶段性整改目标,逐步加以解决。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督促其限期整改。四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在整改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总之,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县委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县安监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我们的巡察任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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