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2025-07-06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防止和纠正腐败现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第三条本企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与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企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开透明决策、责任明确决策、有效执行决策的原则,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五条本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论证调研、党委(党组)意见前置、集体决策、决策执行、程序合规等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如下:

  (一)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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