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了释放等。中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县司法局协助下,先后到巨陵镇、台陈镇司法所进行了实地察看,查看了县司法局关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资料,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座谈,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0月启动,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县司法局、县法院、检察院、财政、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颍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临颍县社区矫正实施意见》,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政法综治、公检法司、乡村街道、相关部门等联管联动运行机制,出台《临颍县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相关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20xx年又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公室,并为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配备了指导员和招募志愿者,今年又面向全国新招录10名基层司法所公务员。县司法局联手县法院、看守所、乡镇基层司法所、县公安局及其派出所、村(居)等部门专门成立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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