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省、市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大力实施“治水兴县”战略,狠抓水利项目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水利建设中也存在如下问题:一、上级水利建设补助及管理要求等政策不够科学。部分水利工程建设补助政策调研中,未考虑到地域特别是偏远山区的特点与基层实际,工程项目补助政策标准设置不科学。如安全饮水工程统一按人口补助,而山区建设成本较高。工程建设统一要求资金计划年度完成,而各类水利工程工期具有不同特点,受汛期影响较大。导致部分工程无法按上级要求按时完工。如病险水库整治工程,按相关规定,小Ⅰ型、重点小Ⅱ型水库维护整治施工有效期为当年汛期结束起至次年汛期开始前,时间约为半年。受气候、汛期等多方面影响,工程无法如期完工。
二、资金配套政策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不够。国家资金配套政策并未考虑到贫困地区实际困难,没有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予以区分。在工程建设中,地方配套实际支出远远高于政策规定资金金额。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本级财力十分困难,各项工程建设都需县级配套资金保障,今年我县配套支持水利建设资金已达2亿元以上。且征地移民补偿都由县级配套资金自行解决,导致我县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更加困难。以我县重点水利工程观文水库地方配套为例:工程总投资为48708.8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1306.74万元,移民投资为15493.46万元,水土保持1289.68万元,环境保护619.00万元。中央最高补助投资20xx0万元,省投资7161万元,实际地方配套投资为21547.88万元,比例较大,贫困县承受起来异常艰难。我县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中央资金20xx年已到位,由于配套资金太大,且移民征占地费用只能在配套资金中列支,导致工程占地解决困难,工程进场施工受阻,不能实现项目投资进度和中央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工程的顺利推进。一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繁琐,涉及部门众多,协调难度大。特别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技术支持,导致前期工作周期过长,影响了工程的整体进度。例如,我县某大型水库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历时近五年,期间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项目成本,也延误了最佳施工时机。此外,一些项目在前期工作中未能充分考虑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导致后期出现诸多问题,增加了整改和修复的成本。
四、水利建设人才短缺,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随着水利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然而,我县在水利建设领域的人才储备相对不足,尤其是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现有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单一,难以满足复杂多变的水利工程建设需求;另一方面,年轻技术骨干流失严重,导致技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水利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以我县某重点水利工程为例,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不得不依赖外部专家进行指导,不仅延长了工期,还增加了额外的咨询费用。
五、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滞后,长效机制尚未健全。近年来,虽然我县加大了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但对已建成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重视不够,导致部分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功能退化,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主要表现为:一是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造成管理混乱;二是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日常维修保养难以落实;三是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缺乏现代化的监测和预警系统,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例如,我县部分小型水库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库区淤积严重,泄洪能力下降,给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威胁。
六、公众参与度不高,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水利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然而,当前我县在水利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社会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一是宣传引导不够,群众对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透明度低,群众难以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进展情况;三是意见反馈渠道不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回应和采纳。例如,在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前期宣传不到位,部分村民对工程的选址、施工方案存在误解,导致工程推进受阻,甚至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优化政策设计,提高补助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上级部门应加强对各地实际情况的调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更加灵活、合理的补助政策。对于山区等特殊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基层财政负担。同时,要根据各类水利工程的特点,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例如,对于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可以适当延长施工有效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减轻地方配套压力。国家和省级层面应进一步完善资金配套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的资金倾斜力度,特别是在移民安置、征地补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帮助贫困县解决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例如,对于观文水库这样的重点项目,可以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相关部门应简化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前期工作周期。同时,加强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此外,要在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到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例如,对于大型水库建设项目,可以在立项阶段就引入生态评估机制,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后期整改带来的麻烦。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水利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一方面,加大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更新其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充实水利建设队伍。此外,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激励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例如,可以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在水利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五是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水利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大维护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现代化的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例如,可以建立水库安全监测平台,实时监控库区水位、水质等关键指标,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社会监督水平。要加大水利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其对水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等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反馈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项目选址和施工方案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
总之,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治水兴县”战略目标,不断深化水利改革,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我们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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