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审计整改定义和结果认定类型的划分存在困难
一是对审计整改的理解存在偏差,影响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目前对审计整改的定义没有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不同主体对审计整改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如有的将审计整改理解为在审计结束后,被审计单位依据审计结果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纠正的过程。这种认识将审计整改定义为单个主体的独立活动,理解上较为狭隘,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改效果。另外,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对审计整改的责任认知还不充分,无论整改主体责任是谁,都直接要求审计机关牵头整改、督促落实、汇总结果、起草报告,不仅增加了审计机关负担,还容易导致整改主体责任错位甚至缺位。
二是对审计整改结果认定类型划分存在难点。首先,法律上存在盲区。目前,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没有对审计整改结果类型进行划分,仅有部分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审计整改类型加以分类。如202x年,四川省制定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指导意见,将审计整改认定标准分为“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四类。其次,整改标准未确定。目前,审计署对审计整改的标准化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指导意见,仅个别地方结合自身情况对整改标准进行了探索,但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这使得在具体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同一问题的整改标准不一致,难以形成统一的评价体系,影响了审计整改的整体效能。
(二)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足。一些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审计只是例行公事,整改是可有可无的附加任务。这种态度直接影响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推进,导致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出现敷衍应付的情况。此外,个别单位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未能将审计整改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导致整改责任虚化、空转,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整改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当前,对于审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因为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而难以落实。例如,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明确的问责标准和程序,导致追责难、追责轻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整改责任追究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进一步影响了追责的效果。
三是整改跟踪监督力度不够。审计整改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需要通过有效的跟踪监督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然而,当前的跟踪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地方和单位在整改完成后,缺乏后续的检查和评估,导致一些问题虽经整改但仍反复出现,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外,社会公众对审计整改的参与度较低,缺乏有效的监督渠道,也制约了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审计整改信息化水平不高
一是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建设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审计工作逐步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但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现代审计工作的需求。当前,许多地方和单位仍然依赖传统的手工方式处理审计整改信息,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与此同时,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性差,数据共享程度低,导致审计整改信息分散、孤立,难以实现全面、及时、准确的管理和分析。
二是审计整改信息化人才短缺。审计整改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处理,需要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支持。然而,目前审计整改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既懂审计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匮乏。这不仅影响了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审计整改信息安全保障不足。随着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审计整改涉及大量敏感数据,一旦泄露或篡改,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害;另一方面,当前的信息安全防护手段和技术水平有限,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安全威胁。因此,加强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迫在眉睫。
二、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审计整改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审计整改的法律地位。为解决审计整改定义模糊、责任不清等问题,建议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明确审计整改的法律地位和具体要求。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审计整改条例》,对审计整改的概念、范围、程序、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各地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细化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针对审计整改结果认定类型划分存在的难点,建议由审计署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该标准应涵盖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审计项目,并根据不同问题的性质和整改难度,合理划分整改结果类型,如“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等。同时,要明确每种类型的认定条件和评价指标,确保整改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此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适应本地审计整改工作的需要。
三是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机制。为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建议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追责主体、追责标准和追责程序。具体来说,可以将审计整改责任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加大对整改责任追究的宣传力度,增强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此外,还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整改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提升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力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了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审计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各被审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对于涉及多部门、跨领域的复杂问题,要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此外,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整改跟踪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此外,还要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专家、学者等对整改成效进行独立评价,提高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推进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为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建议加快推进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建设,构建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审计整改信息平台。该平台应具备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展示等功能,能够实时掌握各地审计整改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注重系统兼容性和扩展性,确保与现有审计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为解决审计整改信息化人才短缺问题,建议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可以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定向培养复合型人才;也可以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吸引一批既懂审计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加入审计队伍。同时,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业务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此外,还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是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审计整改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建议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首先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操作流程,从制度层面保障信息安全。其次要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如防火墙、加密技术、入侵检测系统等,构筑多重防护屏障,抵御各类安全威胁。此外,还要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最佳状态。总之,只有通过多措并举,才能全面提升审计整改信息化水平,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综上所述,审计整改规范化建设是深化审计体制改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开创审计整改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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