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意见
(2025年04月07日)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打造清廉财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以下简称领导班子)。通过明确适用主体,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化与透明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分析评估,选择最优方案。确保所有决策均立足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促进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坚持民主协商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每位成员的意见表达权,重大事项需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并以会议形式作出决定,杜绝任何形式的个人独断专行行为,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三)坚持依法决策
对任何违法决策行为坚决追责,确保所有决策均有法律依据支持。通过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决策活动,提升领导班子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及依法决策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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