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时贯彻落实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迅速在全区掀起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高潮,确保此项工作收到实效。刚才,黎明区长宣读了工作方案,稍后建林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区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上可以说投入较大、效果也比较明显,像108国道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储煤场、国省县乡公路专项整治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基础建设欠账大,居民环境意识弱,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扔乱丢、乱写乱画等影响城乡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普遍存在,尤其在城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更为严重。我们是晋商的重要发源地,是省城的南大门,是晋中的中心城区,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损害晋商故里的形象,就会影响同城化的进程,就会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委、政府之所以在年中各项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关键时刻,召开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表明了这项工作在全区工作中的重要性。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圆满完成各项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又好又快发展这一大局上来,向整治要效益,以整治促发展。
(一)必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扩大开放的迫切任务。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开放兴区”是我们确立的三大战略之一。良好的城乡面貌可以展现榆次魅力,可以为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吸引力,可以折射出优良投资环境。改善城乡环境,越来越成为推进开放引资,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先决条件。我们这几年能在对外开放上取得一些成绩,特别是去年能引进35个项目、100亿元的投资,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城乡环境的逐步改善。当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内区域竞争的加剧,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地方的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信心和意愿。因此,我们要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榆次的形象和吸引力,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必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目前我区城乡环境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垃圾处理不当、污水排放不规范、公共设施老化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降低了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可以有效改善这些现状,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整洁、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这不仅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体现,也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民生改善紧密结合,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必须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仅仅是简单的环境卫生清理,更是对社会秩序、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治理。当前,我区部分区域存在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社会秩序。通过综合整治,我们可以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筑,规范停车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同时,综合整治过程中还可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此外,我们还可以借助此次机会,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为今后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为了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任务,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本次整治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基础设施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支撑,必须优先予以保障。我们将加大对市政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解决一批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要加快实施“厕所革命”,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要注重规划引领,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编制城乡建设规划,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不留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修复并追究责任。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通过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长效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来保障其持续推进。为此,我们将探索建立“网格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将全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巡查、问题反馈等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我们还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奖优罚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真正成为一项常态化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事关全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区委、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亲自抓、具体抓,确保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干。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涉及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时,更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共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标,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此外,我们还要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督查问责,确保工作落实。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必须建立严格的督查问责机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或出现反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通过严格督查问责,促使各级各部门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去。
总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利民惠民的重要工程,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榆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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