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推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情况报告如下:我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24家,其中市本级公办机构2家,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22家,共有床位4000余张,占我市养老床位总数的20%,远低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到202x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要求。一、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基础建设近年来,我市注重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近五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并出资800余万元对22家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消防改造,现已全部完成了消防验收,取得了验收手续。今年3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一是协调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今年完成了XX市8家敬老院法人登记,取得了事业法人,解决了多年来身份不明、体制不清、机制不顺、法人登记难的问题。二是在XX市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依托,改扩建一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三是通过招标采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以XX市为试点,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自理能力进行评估,作为理清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数,科学合理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用的依据。
二、紧贴护理需求,增加有效供给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多,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我市立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需求日益强烈的实际,依托公办养老机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建设。XX市养老服务中心于201x年9月投入运营,当时仅设有普通护理床位200张,经过几年的发展和不断升级改造,目前该中心已拥有护理型床位400张,成为我市重要的护理型养老服务基地。此外,我们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护理型床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截至目前,已有3家民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护理型床位600张,极大地缓解了我市护理型床位短缺的压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严格的护理服务标准和规范,确保每位入住老人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专业护理。同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完善的护理质量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公办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护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运营效率
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首先,推行公建民营模式,将部分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公办养老机构交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机构活力和发展动力。截至目前,已有5家公办养老机构成功实现公建民营转型,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还为老人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服务选择。
其次,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智能手环、健康监测设备等智能化产品,实时采集老人生命体征数据,并通过平台及时反馈给家属和医护人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开发了线上预约挂号、远程医疗会诊等功能模块,方便老人及其家属办理相关事务,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再次,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的综合考评。我们制定了涵盖硬件设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的考核指标,每年度组织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对于表现优秀的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机构,则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为止。
四、深化医养结合,增强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养老需求,我们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探索构建集医疗、康复、护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模式。一方面,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建,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与周边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为入住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例如,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与XX市老年公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周安排医生上门巡诊,定期开展义诊活动,深受老人及家属好评。另一方面,加大对康复护理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购置先进的康复训练器材,配备专业的康复治疗师,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方案。此外,我们还积极探索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项目,如针灸推拿、中药熏蒸等传统疗法,帮助老人缓解病痛、促进身体机能恢复。
五、完善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为确保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从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例如,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给予岗位津贴等。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报道养老服务领域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XX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义务,为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市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督导进展情况。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我市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需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部分机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养老生活需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为实现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作出更大贡献。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