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粮食局的正确指导下,市粮食部门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县(市)长责任制,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标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粮食流通监管情况
为巩固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荣誉,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保障。一是严把粮食市场“入口关”。加强全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严格准入机制,加强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和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的检验与监管。通过完善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确保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和个人均具备合法资质,杜绝无证经营现象。同时,对新入市的粮食进行严格的抽检,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从源头上保障了粮食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二是严守粮食流通“要塞口”。加强毗邻地区联合执法力度,通过自查、互查、交叉查等方式全方位地对我市粮食流通工作进行监管,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和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严厉查办各类涉粮案件。特别是在粮食流通的关键节点,如收储、转运等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粮食在流通过程中不出现任何问题。此外,还建立了粮食流通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互通,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通过这些措施,我市粮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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