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绿色生态环境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我镇加工制作香制品历史悠久,加工经营户众多,但随着生态和环境保护认识的日益深入,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禁售、禁燃大盘香区域逐步扩大,也对制售大盘香市场产生冲击。为倡导生态、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异味、散煤和大盘香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阜环函[202x]49号)和《颍泉区202x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在此向广大居民倡导告知如下:
本告知书中所称大盘香,是指利用各种可燃材料、粘合剂、添加剂等制作的整体直径超过五厘米、高度超过十厘米的盘状或者其他形状的香。
2. 对在禁止燃烧大盘香区域内非法经营大盘香的,由市场监管所依法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大盘香及违法所得。
3. 对在露天或者公共区域内燃烧大盘香的,或者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烧大盘香的,由城管部门依法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未履行劝阻和举报燃烧大盘香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学习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通过社区活动、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传播禁售、禁燃大盘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鼓励大......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 下一篇:社区工作者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