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组织推动、多元调解、源头治理,持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动,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保障
(一)加强信访工作领导
县委常委会议每月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通过专题研究和部署,形成系统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确保信访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坚持领导接访下访
常态化开展开门接访和主动下访活动,每天安排县级领导在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现场交办矛盾问题。县级领导直接包案,通过开展“四下基层”(即领导下基层调研、信访接待日、现场办公、走访慰问)、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等活动,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乡镇书记周六固定接访、村(社区)书记随时接访制度,将矛盾问题解决在镇域内,避免矛盾上移,确保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三)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访态势分析、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工作督查等制度,每月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对当前信访形势进行综合研判和分析。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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