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XX区税务局试点成立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力争将矛盾争议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用依法治税助力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本文总结了XX区税务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建设完善的涉税争议调解机制提出了建议。
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一)融通处置机制,分解细化团队职责
为加强对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的领导,XX区税务局成立了公职律师调解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法制科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法制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法制科、税政一科等主要业务科室及税务所负责人。该小组将现有的纳服部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与法制部门涉税争议处置机制进行了有效融合,建立了法治方式引领、全面覆盖争议、分级分类处置、部门协作配合、社会联动共治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重新细化分解各成员单位职责,各税务所、办公室、税收风险管理科、纳税服务中心均设立了税费争议调解岗,确保咨询调解的第一关得到严格把关。公职律师调解中心则专注于重大疑难的涉税争议,确保咨询调解的第二关得以顺利通过,形成条线密织成网、系统集成施治的良好格局。
(二)抽调专业人才,分级分类处置争议
XX区税务局打造了两级税收争议调解团队,分级处置应对涉税争议。从局内抽调了具有较高业务处理能力和强烈责任感的“公职律师、税务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7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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