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召开这次廉政会议,旨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清明既是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传统节日,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守住廉洁底线,确保这个节日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一、提高认识,严守纪律红线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复燃。清明节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祭扫、大操大办等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廉洁过节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的重要考验。
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将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具体包括: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严禁在祭扫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驾车;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脱岗、漏岗。
二、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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