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8月9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22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政局党委按照巡察反馈要求,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全市民政工作评议问题整改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以整改的实效促进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党的领导方面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局党委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缺位,对所有直属单位均未明确分管联系领导,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统揽不到位、监管不力,救助站、社会福利院乱发钱物、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公信力。为此,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直属单位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局党委协调推进主要项目力度不够,灾后重建项目市民政福利创新园周边通道和管网建设不力,致使园区内部分已建成项目不能投用,出现设施设备老化损毁的情况;精神病和优抚医院、救助站、社会福利院现行功能配套不完善,存在诸多隐患,急需搬进园区。此外,全市民政系统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构建“大救助”格局模式办法不多,效果不佳。针对这些问题,局党委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局党委没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存在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让道”的现象。对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指导不力、党员教育管理不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不好;社会福利院党建工作有应付,存在迎检前临时集中补写记录的情况;精神病医院无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局党委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规划,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定期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加大对社会福利院和精神病医院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局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有时调动不足,未能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导致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受到影响。对此,局党委将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范围和权限,确保每项决策都经过充分讨论和集体研究;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符合实际、贴近民意;三是强化决策执行,对已经作出的决策,要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执行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发展轻管理的现象,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局党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够。局纪委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存在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纪律意识淡薄。对此,局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惩治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纪律审查工作制度,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作风建设方面
服务意识不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淡,办事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不高。对此,局党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工作中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的现象,一些工作流于表面,缺乏实效。对此,局党委将采取以下措施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引导干部职工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二是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提高会议质量,确保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改进调研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的调研;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民政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提升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强化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局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大对直属单位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局党委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定期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社会福利院和精神病医院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 严格纪律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 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局党委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 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整改成果的运用,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总之,市民政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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