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最新部署要求,研究谋划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同志在我县调研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县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刚才,XX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XX同志传达了省纪委监委调度会精神和最新部署要求,XX同志通报了我县目前专项整治有关情况,X个牵头部门作了交流发言,X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希望能够说到做到、抓好落实,也希望参会的同志相互学习、交流借鉴,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一、站位再提升、认识再深化,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现实需要,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着力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凸显的形势下,更需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施策、靶向治疗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紧盯政策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惠及于民。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啃硬骨头,坚决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比如,在教育领域,要坚决治理乱收费、乱补课等问题,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在医疗领域,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在住房领域,要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乱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在就业领域,要严厉打击就业歧视、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那些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处理,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政法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同心协力、久久为功。为此,县委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县委将把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整治工作水平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剖析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彻底解决。要注重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强化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理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整治工作强大正能量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讲好整治工作中的好故事、好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总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决心,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推动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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