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有事好商量”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院坝协商”“社区协商”“园区协商”统筹发展,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建言资政助力高质量发展。刚才,张同志安排部署了我县“有事好商量”工作,既分析了问题、查摆了差距,又明晰了奋斗目标、细化了工作举措,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今天上午,我们观摩了若干个不同类型的示范点,园区和多个乡镇又分别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会上还编印了各乡镇的总结材料,也有不少特色和亮点,大家在探索和实践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都值得互相学习借鉴,也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应该说,本次活动达到了展示成效、交流互鉴的目的。希望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持续推动“有事好商量”工作再上新台阶,促使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协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彰显。
下面,我就“有事好商量”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思想不偏,杜绝敷衍了事。当前,基层对“有事好商量”工作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有的认为走过场搞形式,有的认为增加基层负担,有的认为政协没事找事。这些议论,问题的核心还是思想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讲意义,谈认识,大家都不想听,我想大家还是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感悟省市高频率调度的工作要求,真正从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动起来。坚持以“有事好商量”为抓手,统筹推进政协“院坝协商”“社区协商”“园区协商”工作的核心在于协商民主,在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确保工作不偏离主题。每一个乡镇、每一位委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参与协商不是走过场,不是例行公事,而是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体现。我们要通过“有事好商量”平台,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机制运行。建立健全“有事好商量”工作机制是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有事好商量”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比如,在“院坝协商”中,可以邀请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乡贤等多方参与,共同讨论村里的重大事项;在“社区协商”中,可以围绕社区环境整治、公共设施维护等问题,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园区协商”中,可以针对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讨,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通过这些具体的措施,使“有事好商量”真正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水平。“有事好商量”工作不仅要重过程,更要重效果。要在传统协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建立线上协商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扩大参与面,提高透明度。二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政协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协商能力,确保协商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务实。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对采纳的建议要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有事好商量”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有事好商量”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突出重点领域,解决实际问题。“有事好商量”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难题。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协商凝聚各方智慧,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围绕城市治理现代化,重点关注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协商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关注企业减税降费、融资难融资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协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市场活力。四是围绕民生改善,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协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这些重点领域的协商,使“有事好商量”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为确保“有事好商量”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将“有事好商量”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有事好商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确保“有事好商量”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有事好商量”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有事好商量”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的新时代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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