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第四次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组《关于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的通知》《关于落实xx同志要求抓好后四个月整治工作的六点考虑》、省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要求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的通知》、xx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通报全县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听取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当前形势,对纵深推进全县集中整治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市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组的精心指导、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合力攻坚、全力整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狠抓五、六月”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尤其是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上实现新突破,全县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七个月的集中整治时间已过半,战机稍纵即逝。当前集中整治已经进入最见决心、最见力度的关键时期,全县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标对表《通知》和《六点考虑》,按照“六个不放松”“六个进一步”要求,始终保持战斗姿态,采取超常的举措,拓展超常的态势,巩固超常的成效,让群众感到力度节奏、质量效果、实事实惠与去年不一样。下面,根据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狠抓责任落实不放松,卡紧压实“三个责任”
(一)扛牢主体责任不虚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程”,也是“一把手”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扛牢政治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要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将集中整治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在集中整治中发挥关键作用。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效能,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强化协作责任不松懈。集中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二、精准施策发力不打折,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一)聚焦群众关切,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重点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标本兼治,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治标是为了治本,治本才能根治。要在集中整治中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权力滥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制度刚性约束,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三)强化警示教育,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要通过集中整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聆听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剖析问题根源,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三、严格执纪问责不手软,确保整治成效不打折
(一)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深挖细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微腐败”的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二)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督查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要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要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要建立整改验收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是凝聚共识、激发动力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要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要曝光反面典型,警示警醒,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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