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20xx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20xx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决策部署,指引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首先,我们要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接受党纪教育。党的纪律关系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理论教育特别是纪律教育,是自我革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党员队伍的根本前提。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千头万绪,理论学习一直是短板弱项。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专题教育,不是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是为了让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更好地谋事创业,在利益诱惑面前禁得住考验,在放松自我的时候唤醒自我约束意识,在道德滑坡的时候及时得到挽救。因此,我们要摆脱“局外人”思想,增强主动学习党纪知识、自觉接受党纪教育的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特别是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只有端正学习态度,才能以学铸牢忠诚之魂、初心之魂,自觉地用党纪党规约束自身言行,把对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变成“日学而不察”的行为,充分汲取“精神营养”。其次,我们要强化政治意识,形成严守党纪的高度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最就是强,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新修订的《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条例各部分之中。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这一核心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不仅是对个人政治素质的基本要求,更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
再次,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我们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于违反党纪的行为,不论涉及谁,都要严肃查处,不留情面,不搞特殊化。通过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我们要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我们要更加注重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我们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强调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我们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同时,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纪律遵循,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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