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两个重要”的新定位准确反映了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地位,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已成为我国民兵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实践反复证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关键在于落实党管武装。结合本次集训学习了和平时调查了解的情况,现就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问题谈几点思考:
一、要防止和解决“认识不足、动机不纯”的问题,在矫正偏差、政治引领中把握正确方向
据调查了解,自20xx年以来xx市在有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建有xx个基层武装组织,并进行了民兵编组。从掌握情况看,多数企业对建民兵、抓党建认识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企业对建立民兵干什么、民兵党建为什么等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问题,目标模糊,聚焦不够,有的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比如,有的把民兵宗旨定位为“兴业乐民”,有的提出“民兵建设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心”,更有不少企业纯粹是“有利就干、没利不干”。经统计,有22%的企业领导把建武装、抓党建看成是一种与参选人大、政协相媲美的政治荣誉,捞取政治资本;有27%的是为了企业产品进入军品采购领域或换取免税、免检、降低贷款利率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还有15%的认为建立民兵组织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成为企业发展的包袱。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落实,关键是要纠治企业领导存在的认识偏差,消除功利主义思想,解决好摆位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筑牢“防火墙”。要把企业领导和企业民兵作为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听党指挥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铸牢军魂意识、坚持党管武装”专题教育,举办以学习《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党支部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务知识培训,组织过军事日、召开军企座谈会等活动,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到,建设民兵组织既是国家赋予企业的政治任务,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教育,使企业领导和民兵深刻理解党管武装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将民兵建设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确保民兵建设与企业发展同步推进。
二是健全机制,形成“长效化”。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的长效机制,是确保民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建立健全党管武装工作责任制,明确企业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党管武装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与企业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激发企业领导抓好党管武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对在党管武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管武装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优化保障,提供“硬支撑”。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需要强有力的保障作支撑。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民兵建设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化民兵训练基地和活动场所,为开展民兵训练和活动提供良好条件。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民兵骨干,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他们的组织指挥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要注重和解决“制度不全、执行不力”的问题,在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中提高建设质量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制度不全、执行不力的问题。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民兵组织,但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导致民兵建设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应有作用。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有章可循。要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民兵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民兵组织建设、训练管理、教育宣传、装备器材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特别注重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制度与实际脱节的现象,确保制度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是规范管理流程,确保高效运行。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优化民兵建设的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建立民兵建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民兵组织建设、训练管理、教育宣传等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要实行民兵建设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民兵信息的动态更新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要建立健全民兵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军事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考核评价,确保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要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企业领导抓好民兵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民兵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关注和解决“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在拓展功能、创新方式中提升服务效能
非公有制企业民兵作为我国民兵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还应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然而,目前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功能、创新方式,提升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的服务效能。
一是拓展职能,提升服务效能。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的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特别是在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社会治安维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参与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如成立社区志愿服务队、参与社区治理等,充分发挥民兵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创新方式,增强服务效果。要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创新民兵建设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效果。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非公有制企业民兵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优化配置。要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民兵与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活动、共建项目等形式,增强服务效果。要注重发挥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民兵建设中来。
三是强化保障,确保服务到位。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的保障力度,确保服务到位。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场地设施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民兵骨干,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他们的组织指挥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要注重发挥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总之,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管武装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非公有制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国防义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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