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意见》,就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谈三点体会
一、强化认识,善于把控问题
“邻避”问题是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决策困境。当前,“邻避”问题普遍存在、时而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一要正确认识问题存在的必然性。“邻避”问题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转型发展的客观结果。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涉及“邻避”问题的公共项目、重点产业项目也必须不断的发展,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矛盾将伴随而行,“邻避”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无法回避的时代课题。
二要正确认识问题发生的根源性。“邻避”问题的存在,可能是项目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合理、项目规划建设信息不够透明公开,或是项目环境评估和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等原因。但问题的症结在于“执政为民”的思想还不牢固,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缺乏与时俱进的治理方法和手段,最终造成好心办不成事,或是好心办了错事。三要正确认识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有效解决“邻避”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邻避”问题的增多,恰恰说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更高的阶段,人民群众对政府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有了新期待、新要求,这对我们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提升治理能力是一项考验。
二、担当作为,敢于直面问题
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既不因噎废食不发展、慢发展,也不以发展的名义而忽视公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一要积极主动介入。做好平时的矛盾化解、情绪疏导、舆情监测等工作基础上,在邻避型群体事件发生和应对的各个环节做到“见缝插针”,寻找着力点,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确保各类项目顺利推进。
二要加强沟通协调。在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等关键环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当地居民的意见,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项目背景、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针对部分群众可能存在的误解或担忧,要及时回应关切,澄清事实,消除疑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还要注重挖掘和宣传正面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建设。
三、创新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面对“邻避”问题带来的挑战,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贯穿于项目决策、实施、运营的全过程,确保风险可控。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针对“邻避”项目可能给周边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如增加绿化面积、改善交通条件、优化居住环境等,努力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同时,探索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受到负面影响的群众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政策支持,减少他们的损失,增进社会和谐。
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化、信息化的管理平台,实现对“邻避”项目的动态监控和精准管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社会反应,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研发更加环保、高效的技术和产品,从源头上减少“邻避”问题的发生。
总之,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不仅关系到重大项目能否顺利实施,更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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