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的重大成果。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民主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
《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准确把握扩大民主的科学内涵,把扩大民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中去,是我们学习贯彻《条例》的一个重要要求。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必须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充分运用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法,认真执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对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不满意的干部,绝不能提拔重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充分发扬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严格依法办事,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的保障。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就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民主权利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是选准用好干部的根本要求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于选准用好干部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条例》明确指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同时也要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实际业绩。这一原则不仅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也是我国干部队伍建设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党更加重视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力求通过选拔任用优秀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具体而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首先要强化政治标准。政治标准是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是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要始终把是否忠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政治品质和政治能力的基本依据。其次,要注重实绩考核。实绩是检验干部能力水平和工作态度的重要标尺。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仅要听取干部的自我陈述,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再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选人用人的生命线。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到公开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确保每一名干部都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凭实绩和能力脱颖而出。最后,要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反组织纪律、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关键环节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条例》强调,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仅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更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深化政治理论教育。政治理论教育是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手段。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其次,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的知识领域不断涌现,对干部的专业知识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根据干部的不同岗位需求,分类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使干部具备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技能。此外,还要注重培养干部的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干部在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再次,要强化实践锻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提高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关键岗位进行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同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为他们提供更多成长的机会和平台,努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严格管理监督是保持干部队伍纯洁性的有力保障
干部管理监督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干部队伍纯洁性、提高干部执行力的关键措施。《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甚至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既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
首先,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度是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管理就会失去依据。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制度,形成一套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操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其次,要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是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途径。要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干部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再次,要强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管理的保障,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管理就会流于形式。要严格落实干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职责,对因管理不力导致干部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组织纪律、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总之,贯彻落实《条例》,选准用好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扩大民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严格管理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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