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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2024-12-07 华博范文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本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对于完善监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作为纪委监委干部,通过学习了本法,深刻体会到,必须在“监督”二字上下功夫,立足岗位做好“三个贡献”。一、必须做实监督全覆盖,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贡献监督全覆盖不是虚的,而是实的,在本法各项条款中均得到了体现,所以,做实监督全覆盖是纪检监察人员的应尽之责。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监督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我们要从思想深处意识到,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法正是有效对接了《监察法》规定,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在促进依法监督、全面监督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从范围上落实监督全覆盖。本法共有7章68条,适用范围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就是将“违法的公职人员”全面纳入处分,包括:公务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之前,对于有些非党员的村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往往够不着,本法很好地补上了这一制度性漏洞。这意味着除了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外,如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人员、村干部、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的管理人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确保了监督无死角、无盲区。此外,本法还明确了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二、必须强化监督精准度,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做贡献

  (一)要从制度上强化监督精准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不仅扩大了监督范围,更注重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本法明确规定了政务处分的种类、适用情形及程序,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同时,本法还强调了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确保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不留死角。例如,本法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政务处分种类,并详细列举了各种处分适用的具体情形,使纪检监察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避免了随意性和主观性,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要从实践中提升监督精准度。监督的精准度不仅体现在制度设计上,更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是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二是运用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预警提示等功能,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三是注重效果评估,建立科学的监督效果评价体系,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查找不足,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三、必须深化监督实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贡献

  (一)要从教育上深化监督实效。监督不仅是对行为的约束,更是对思想的引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党性锻炼,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不忘入党初心,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让清风正气成为社会风尚。

  (二)要从治理上深化监督实效。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三是推动制度建设,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畅通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职人员监督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作为纪委监委干部,我们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本法的各项规定,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效能,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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