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赖于农村公共财政、公共交通、通信网络、农田水利主干网络、基础教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环境等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从理论上说,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却主要依靠农民自己,这种极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的直接后果是农村的“边缘化”。[1]目前我国的客观现实是农村地域宽广、人口众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大大低于城市,这不仅使我国“三农”问题更加尖锐,也带来诸多全局性的社会问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设计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息息相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所需投入大,如果完全依靠政府投入来改变农村公共产品的现状,与中国的基本国情不符。在中国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设中,如何配合我国现阶段致力于“三农”问题的缓解,重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农村公共产品体制,值得思考。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阶段性特征
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产品供给上实行两套政策,城市公共产品基本是由国家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有相当大的比重则由农民自筹资金或通过“投劳”解决。虽然国家财政每年都要通过“支持农业支出”科目向农业投入较多资金,但大都为政府涉农部门的经费,最终落实到农业和农民头上的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费、抗旱费等等是少之又少。其实,以“支持”二字来界定农业支出,本身就是“二元经济”制度安排的产物。在这种安排下,工业属全民所有,财政对其支出属于“投资”;农业属集体所有,财政对其支出属于两种不同所有制之间的资金支持关系,用“支持”二字似乎还有点“道理”。然而,若财政的城市公共产品支出属于“投资”;而农村公共产品支出属于“支持”,就匪夷所思了。实际上这至少是对同样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农民的歧视,甚至是把农民排斥在“国民”范畴之外。令人遗憾的是在“支持”思想的指导下,长期以来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匮乏,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供给总量不足,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特别是在教育、医疗、交通、信息等方面差距更为明显。二是供给结构不合理,重生产轻生活、重物质轻精神的现象较为普遍,未能充分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三是供给方式单一,过度依赖农民自身投入和劳动,缺乏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机制。四是管理效率低下,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监督,导致资源浪费严重,服务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五是制度保障缺失,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够健全,农民权益保护力度不足,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可持续供给。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同时,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革,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强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其次,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能够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再次,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可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格局,提高供给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后,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有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革的主要思路
针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特点,提出以下几点改革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环保等领域的项目,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此外,还应探索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二)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制度保障
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村民自治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决策、实施和管理过程,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创新供给模式,提升服务效能
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模式,打破传统单一的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供给格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农村公共服务”行动计划,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此外,还要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注重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纳入区域协调发展大局,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同时,要注重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实现互利共赢。
总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性,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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