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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网络内容 构建网络文明

2024-12-08 华博范文网

  互联网创始人之一伯纳斯·李曾说过,“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技术上的创造,更是一种社会的创造。问题是我们必须保证用互联网构建的社会是我们期望中的社会。”而现实情况和我们的期待正好相反,据英国哈罗德·蒂姆莱贝教授调查显示,在互联网的非学术信息中,有47%与色情和暴力有关。全世界35岁以下青少年占网民比例高达85%以上,在美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8%。据中国社科院的调查,目前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排在世界前列,青少年占网民的比例高过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互联网海洋中有用信息和不良信息混杂交融,如果不加管理和控制,青少年们每天都有可能接触到会给他们的身心带来严重后果的信息。近三年来,因网瘾、网恋和网络色情造成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屡见报端,成为家庭美满和社会和谐的“时代之痛”。一、所有的资料都表明,网络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负面作用非常明显。“网瘾”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甚至导致学业荒废。青少年学生长期沉溺于网络之中,直接导致身体素质下降和心理障碍的产生,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很能诱发青少年的双重人格障碍,使他们变得孤独、敏感、忧郁、不服从社会规范。网上不良信息诱发青少年走向“黄、赌、毒”等犯罪道路。一些色情、暴力以及反动迷信的不健康内容,使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期的青少年,分不清真善、好恶,从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在近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有近80%的人是通过网络受到诱惑;这些人或者沉湎于网络不能自拔,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而走向犯罪。网络交友或网恋等使得青少年社会适应能力严重下降,并带来安全问题。网络环境下的身份不确定性,会影响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行为和能力,甚至可能患上“网络社交障碍症”。网络交往的虚拟性容易导致行为的普遍失范。

  二、面对这一严峻挑战,加强青少年网络环境治理刻不容缓。首先,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的网络空间。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网络立法力度,先后出台了《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为净化网络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加大了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涉及青少年的网络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其次,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资源,避免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此外,家长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也应加强对孩子的网络使用监督,及时了解孩子的上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网络环境。

  三、为了更好地应对网络不良信息带来的挑战,社会各界还需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一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容审核,及时清理有害信息,为用户提供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动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曝光网络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业态迅速崛起,成为青少年获取信息、娱乐消遣的重要渠道。这些平台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因此,相关企业和平台应进一步强化内容管理,完善用户实名制,建立有效的举报和投诉机制,确保青少年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青少年网络环境治理工作。要深入研究青少年网络行为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表彰一批在网络环境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更多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环境治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互联网创始人伯纳斯·李所倡导的,用互联网构建一个我们期望中的社会,让互联网成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实现个人梦想的强大助力,而不是阻碍其健康成长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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