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和单位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XX农发规〔202x〕XX号)及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合作联合的需求为目标,加强示范引领,创新机制方法,强化指导服务,优化扶持政策,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合作社连接政府、联合企业、衔接市场、带动农民、促进生产的功能作用,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合作社的组织、保障和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正确方向。通过党建引领,确保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使农民合作社成为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2. 坚持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把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把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标准,实现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3. 坚持服务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多方面的合作,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成员多样化需求。
4.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农民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农民合作社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5.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农民合作社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创新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主要目标
到202x年,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民合作社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具体目标包括:
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县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依法依规经营意识。
2.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成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有效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3. 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效果显著,全县农民合作社成员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4.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农民合作社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广一批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完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民主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监督。
2. 提升依法依规经营水平。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提高合作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3.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民合作社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对信用良好的农民合作社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
拓展服务领域。鼓励农民合作社在传统种植养殖基础上,拓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服务领域,延长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拓宽增收渠道。
2. 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农民合作社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合作社成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 加强合作与联合。鼓励农民合作社之间以及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市场谈判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增强农民合作社带动效应
带动农户增收。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更多增值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优先吸纳低收入农户入社,帮助其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2. 推动产业发展。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绿色生产,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 促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其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活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强化农民合作社创新能力建设
推广先进技术。支持农民合作社引进和应用现代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2. 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合作社探索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新型经营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智慧农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
3. 拓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民合作社特点的信贷产品,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业保险,分散生产经营风险。探索设立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支持政策,从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农民合作社更多优惠和支持。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规范化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带动效应增强等关键环节。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投身农民合作社事业,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专家顾问制度,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加强农民合作社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力争在202x年底前,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带动效应显著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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