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节点严纠“四风”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五一”、端午将至,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上海、天津、山西、贵州、湖南等地纪委监委也分别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再次释放了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节点、严肃纠治“四风”的鲜明信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是纠治“四风”的重要经验。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强化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监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中的歪风”,到出台一系列从严管钱管人管物的制度,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但须看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从各地通报的案例看,一些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一些隐形变异等新情况新动向还在出现。要坚持和完善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锲而不舍、串点成线,有力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
聚焦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表现,强化监督约束。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五一”、端午期间,要高度警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节前教育提醒,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四风”问题线索,特别是针对隐形变异的新形式、新动向,要创新监督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形成有力震慑。
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纠治“四风”不仅需要在关键节点上集中发力,更要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四风”问题,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思想认识。警示教育是预防“四风”问题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可以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同时,要注重正面典型引领,宣传表彰那些在廉洁自律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纠治“四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优先查处,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注重实效,推动作风转变。纠治“四风”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严格执纪问责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作风转变。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更多精力放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同时,要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纠治“四风”的实践成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纠治“四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纠治“四风”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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