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我县摩托车、电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3220起,伤人事故1740起,亡人事故72起。其中摩托车、电动车因伞(篷)擦挂交通事故330起,受伤262人。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于4月1日起在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现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降低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杜绝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实现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市民守法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这一目标的设定,不仅是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也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道安办主任,县公安局副政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县信访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成员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县政府办党组成员、道安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行动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行为: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伞(篷)的行为。这些非法改装行为不仅影响车辆的行驶稳定性,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而且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机动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二)重点整治区域:XX镇、XX街道办的城区道路及小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工厂等人口聚集区。这些区域由于人员密集,交通流量大,是交通事故高发地段,因此被列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
四、整治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乡镇(街道)、县级相关成员单位要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伞(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让“拆伞除篷”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同时,组织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交通安全专家进行现场讲解,解答群众疑问,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9月30日)
强化路面管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伞(篷)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于首次违法的车主,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拆除;对于屡教不改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2. 落实源头治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严禁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及配件。对于违规销售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净化市场环境。此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从源头上切断非法改装、加装伞(篷)的供应链条。
3. 加强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公安局要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伞(篷)行为。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布整治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县信访局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确保社会稳定。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总结会,全面回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2. 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如制定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对销售、维修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加大科技投入,利用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等。通过一系列举措,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在整治过程中,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查处,做到公平公正。同时,注重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引发矛盾纠纷。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进展和成效,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任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此次摩托车、电动车“拆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解决这一长期困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疾,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新县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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