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核心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推进,进一步彰显了“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成为党领导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社会治理“科学方案”和“金字招牌”。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其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中,我们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牢把握“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核心要旨,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致力于破解“三大难题”。即:学习了“枫桥经验”,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基层派出所单打独斗的问题;学习了“枫桥经验”,实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切实解决基层派出所信息闭塞、力量不足的问题;学习了“枫桥经验”,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切实解决有求必应、应对困难的问题。
首先,发挥派出所的堡垒作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最根本的是充分发挥派出所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其成为对违法犯罪“零容忍”、对群众困难“零懈怠”、对辖区整治“零死角”的主导者和参与者。我们坚持民生警务和问题导向,确保“警务跟着民意转,警力跟着警情走”,延伸治安防控触角,实现全域覆盖,不留任何盲区。通过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与居民建立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需求,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其次,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基层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公安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事务繁杂的问题,许多非警务活动大量存在并干扰了主要职责的履行。因此,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过程中,我们不唱独角戏、不跳独脚舞,明确派出所的职责边界和能力范围,避免派出所包打天下、事必躬亲。我们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使党政主导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能够整合更多的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再次,解决信息闭塞和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们的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经济活动,对村务和公安工作的关注度有所下降,导致基层派出所常常面临信息闭塞、力量不足的困境。为此,我们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例如,通过建立社区微信群、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社区动态。同时,我们还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等工作,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的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我们不仅增强了派出所的信息获取能力,也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最后,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我们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通过建立社区议事会、居民代表会议等平台,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共同讨论和解决社区问题。对于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此外,我们还定期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通过这些举措,我们不仅解决了有求必应、应对困难的问题,还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总之,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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