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x〕65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厅〔201x〕××号)精神,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寺庙、景区等各行各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简称“七进+”活动),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更好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七进+”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
主要是进入党政机关,包括县级国家机关及其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进机关”主要应体现在三个方面:
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各级干部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各单位要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活动,确保学习资料齐全、记录完整,形成检验学习成果的具体办法,如定期考试、撰写心得体会等,以提升学习效果。
2. 将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自身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x〕65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厅〔201x〕××号)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自觉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政策、实施项目、提供服务等方面,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实际需求,确保各民族群众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特别是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机关内部的宣传栏、电子屏、网站等平台,定期发布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信息和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如走访少数民族家庭、参与民族文化交流活动等,增进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了解和尊重,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
二、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乡镇
(一)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镇,旨在通过乡镇这一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体目标要求包括: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文化节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2. 完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解决民族地区实际问题。重点关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传承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来源,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4.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民族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三、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村)社区
(一)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社区,旨在通过(村)社区这一基层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构建和谐共融的社区环境。具体目标要求包括:
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社区公告栏、宣传册、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讲座、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居民的民族团结意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2. 完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解决民族群众实际问题。重点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子女教育等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民族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四、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企业
(一)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旨在通过企业这一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进一步促进各民族群众的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具体目标要求包括: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提升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能力。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职工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
2. 完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解决民族职工实际问题。重点关注少数民族职工的工作生活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培训、福利等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职工的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支持少数民族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发挥他们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4.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职工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民族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增进各民族职工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五、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学校
(一)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旨在通过学校这一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培养具有强烈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年。具体目标要求包括: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学校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编写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能力。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
2. 完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解决民族学生实际问题。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发挥他们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学生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民族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增进各民族学生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寺庙
(一)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寺庙,旨在通过寺庙这一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进一步加强宗教界的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目标要求包括: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寺庙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宗教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僧侣和信教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他们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能力。通过宗教活动、讲经说法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引导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2. 完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寺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寺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解决信教群众实际问题。重点关注信教群众的生活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子女教育等问题。加大对信教群众的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支持信教群众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他们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信教群众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民族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增进各民族信教群众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七、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景区
(一)目标要求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景区,旨在通过景区这一旅游活动的重要场所,进一步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具体目标要求包括:
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景区内的宣传栏、电子屏、导游讲解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讲座、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游客的民族团结意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2. 完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景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解决游客实际问题。重点关注少数民族游客的旅游体验,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旅游服务。加大对少数民族游客的旅游咨询、导游服务力度,提高他们的旅游满意度。支持少数民族游客参与景区的文化活动,发挥他们在景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游客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民族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增进各民族游客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所需经费。各级政府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表彰奖励等活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民族事务部门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真相,防止负面信息的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九、总结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七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七进+”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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