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近期,县委组织部将组建督导组,对全县所有有扶贫任务的乡镇、市县列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20 户以上的非贫困村开展一次全覆盖专项督导,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导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驻村帮扶和脱贫攻坚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指导各乡镇对标年初工作计划,进行再审视再谋划,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压紧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任务件件落地,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2x年8月至9月。
三、范围对象
全县所有有扶贫任务的乡镇、市县列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20 户以上的非贫困村。
四、督导内容
1.“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力量工作落实情况。
(1)驻村工作组,特别是第一书记和科技人才(农技员)抓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主要检查驻村工作组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第一书记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科技人才(农技员)是否有效利用自身专业技能指导村民发展产业,提高生产效率。
(2)第一书记日常管理是否规范,调整轮换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是否严格报批备案,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津贴待遇是否落实到位。确保第一书记在岗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避免因个人待遇问题影响工作积极性。
(3)联系领导、联系部门是否帮助联系村制定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深入一线统筹谋划、指导帮扶的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评估联系领导和部门在推动扶贫项目实施中的实际贡献。
(4)帮扶单位是否存在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帮扶贫困户“多户一策”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每户贫困户都能获得精准有效的帮扶。
(5)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全脱产”,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0 天,聚焦“两精准一满意”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检查第一书记的工作态度和实际成效,确保其真正扎根基层,与村民同甘共苦。
(6)驻村工作组日常工作是否确定了具体人员持续抓。确保驻村工作组的各项工作有人负责,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7)农技员是否带动贫困群众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实现增产增收效果是否明显。通过走访农户和技术培训现场,了解科技推广的实际效果,鼓励农民积极采用新技术。
2.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党组织是否健全,党员队伍是否稳定,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开展,党费收缴是否按时足额。通过查看会议记录、活动照片等资料,评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教育培训情况。了解各乡镇、村是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内容是否丰富,形式是否多样。特别关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情况,确保每位党员都能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通过典型事迹宣传、评选表彰等形式,展示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融合发展情况。考察基层党组织如何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融合发展模式。如成立产业党支部,推动产业发展;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
3.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扶贫资金到位情况。核实上级下达的各项扶贫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各乡镇、村,是否存在滞留、截留现象。对于未按时到位的资金,查明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2)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扶贫资金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挤占、浪费等问题。重点关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
(3)扶贫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各乡镇、村是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公开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监管机制。
4.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1)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各乡镇、村是否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是否享受到相应的资助政策。通过走访学校、家庭等方式,了解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考察各乡镇、村是否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是否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特别关注慢性病患者、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情况。
(3)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核实各乡镇、村是否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贫困户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对于尚未完成改造的,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所有贫困户住上安全住房。
(4)饮水安全保障情况。检查各乡镇、村是否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供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水质是否达标。对于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地方,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改善。
5.社会扶贫参与情况。
(1)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情况。了解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情况,评估其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对于表现突出的社会力量,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典型,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2)东西部协作和定点扶贫情况。考察东西部协作和定点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协作双方在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对接等方面的成效。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协作关系更加紧密。
(3)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情况。统计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估志愿服务活动的效果。通过举办捐赠仪式、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五、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督导组将深入各乡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项目进展、走访贫困户等形式,全面了解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将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村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导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检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督导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乡镇、村的工作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3.注重实效,务求实绩。督导工作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于督导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督导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严肃纪律,廉洁自律。督导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严禁接受宴请、礼品,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七、结果运用
督导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督导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将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将督导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通过此次督导,将进一步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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