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经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群众观点、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之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指示精神,聚焦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与省厅、市局继续深化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共同整治、互促互进,切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坚决纠正“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查处问责一批典型案件,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转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二、领导机构
设立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总体统筹、部署、方案制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同志、XXX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的问题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担任。成员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所属领域具体工作的活动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确保各个行动环节扎实推进、有序运行、落地见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单位上报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工作督查检查推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时间安排
202x年3月11日至11月30日。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不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深入查摆、剖析原因、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行为,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执行不力、对本职工作不尽心尽力、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等问题。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做得好。
(三)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改善、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召开全县生态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3.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x年3月21日至4月30日)
各部门(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
2.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按时完成自查自纠任务,并及时汇总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x年5月1日至9月30日)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详细计划,分步实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问题,要采取专项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整治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单位)的总结报告,形成全县生态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3. 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大会,通报整治成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4. 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进展和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和支持。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社会监督等长效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形成更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更加高效有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显著提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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