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贯彻和落实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应该做到“克服四种消极影响,抓牢四个工作重心”。一是克服“形式上”的消极想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厅20xx年内一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措施。治理工作影响力大,工作要求高。但是,在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之初,一些部门和民警简单地认为此项活动雷声大、雨点小,只是造造声势而已,而没有针对违反“五条禁令”、违规办理户证、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款物等六个方面深入地排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少数单位治理工作仅停留在形式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通过学习、教育、宣传等形式提高民警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使各部门清醒地看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二是克服强调客观原因的消极倾向。治理工作既要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为建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提供动力。当前,我们的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民警的工作压力大,不免会出现急躁和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了治理效果。针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学习讨论端正民警的工作态度,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安排工作和学习,统筹兼顾业务和教育,合理协调形式和内容,使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治理工作不仅要注重过程,更要看重结果,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能落到实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解决,每一位民警都能从中受益,真正实现治理工作的预期目标。
三是克服畏难情绪的影响。在推进“六个专项治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如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等。这些问题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才能逐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困难时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不轻易放弃。同时,也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此外,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整合资源,共同应对挑战,也是克服畏难情绪的有效途径之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克服满足现状的心态。在取得一定成绩后,部分单位和民警可能会产生自满情绪,认为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无需再付出更多的努力。这种心态不仅会影响“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也会阻碍公安机关的整体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六个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不断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水平。同时,要注重培养年轻民警,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成为公安事业的中坚力量。通过老带新的方式,传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确保公安队伍始终充满活力和战斗力。
抓牢四个工作重心,首先是以学习促整改。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用以指导“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全体民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民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其次是抓实问题整改。针对“六个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分阶段推进。在整改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夸大问题也不隐瞒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定期向省厅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映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
再次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度是规范行为、预防问题的根本保障。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要结合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公安机关形成靠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良好局面,为“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最后是抓严纪律作风。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是公安队伍的重要特征。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要注重正面引导,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的精神,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通过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不仅是对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我们政治站位、责任担当的一次重大考验。全市公安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要求,克服四种消极影响,抓牢四个工作重心,扎实推进“六个专项治理”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法治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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