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意见,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稳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收入来源,根据自治州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XXXXX自治州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X州扶领字[201x]1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自治州8个县市,2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及分散安置点,1402户贫困户,特别是其中产业发展存在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贫困群众,结合安置点所在地特点落实相关产业扶持、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兜底计划;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确保搬迁到集中安置点的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有产业经营或至少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
二、任务要求
(一)深入安置点开展产业发展指导和技术培训服务。各县(市)要认真落实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注重从驻集中安置点中心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干部以及种养殖能手和致富带头人中选聘产业发展指导员,通过“一对一”“一对多”方式,指导帮扶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科学发展特色产业。要明确产业指导员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定期上门开展指导服务活动,帮助搬迁群众协调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要建立健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积极履行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职责,积极选派州县乡农业技术人员、乡村“土专家”、“田秀才”等农业技术专家和服务团队,通过分片包干、定点服务,“一对一”技术指导等方式,深入开展产业发展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每个搬迁群众都能得到产业发展全过程技术跟踪服务。要协同人社部门,加强与各类培训机构的合作,针对搬迁群众的具体需求,提供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
(二)强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流程,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可适当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减轻其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此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根据各安置点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避免同质化竞争。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产品。鼓励和支持搬迁群众发展庭院经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发展模式,利用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搬迁群众收入。同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市场信息培训,提高其市场意识和营销能力,促进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机制,确保搬迁群众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于子女教育、医疗救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补助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搬迁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确保其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对于有意愿且具备条件的搬迁群众,鼓励其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成功案例,激发搬迁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其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注重挖掘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搬迁群众投身于产业发展实践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总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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