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x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县年度减贫目标任务,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坚持目标标准,落实最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认真组织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验收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验收对象
以《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x年脱贫攻坚减贫目标任务的通知》为基本依据,结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结果作为验收对象(任务减少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程序和步骤
结合近两年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建议,在强化分级验收责任,确保脱贫质量的基础上,对标准的把握进一步明确。
(一)验收准备
制定方案。10月上旬,县脱贫攻坚办负责制定201x年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方案,完成验收队伍培训,并做好相应工作安排。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具体情况,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确保方案符合上级政策要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工作失误。
2. 组建验收工作组。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验收工作,由联系乡镇县领导牵头,统筹帮扶部门工作力量成立验收工作组。工作组可根据验收任务分村或分片成立验收小组,由帮扶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验收小组组长,对照“一超六有”户脱贫、“一低五有”村退出标准,于10月中上旬开展验收工作。在组建验收工作组时,要注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二)贫困户脱贫验收安排
村级民主评议。10月12日前,村“两委”组织完成村级民主评议,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村级民主评议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确保评议过程公开透明,评议结果公平公正。对于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 县级验收。10月17日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县脱贫攻坚办负责实施)组织对各乡镇上报的贫困户脱贫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一超六有”标准进行检查,确保每户贫困户的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饮水安全、生活用电、广播电视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对于不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户,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乡镇限期整改。
(三)贫困村退出验收安排
乡镇初验。10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本乡镇拟退出的贫困村进行全面自查,形成初步验收报告。自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一低五有”标准的落实情况,确保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低于2%,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道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贫困村退出的质量。
2. 县级复核。10月25日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县脱贫攻坚办负责实施)组织对各乡镇上报的贫困村退出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过程中,要深入贫困村实地查看,全面了解贫困村的实际情况,确保复核结果真实可靠。对于不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乡镇限期整改。
四、验收标准
(一)贫困户脱贫标准
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收入来源稳定,可持续。
2. 住房安全。贫困户家庭住房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无安全隐患,能够抵御一般自然灾害。
3. 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无因贫辍学现象。
4. 基本医疗。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5. 饮水安全。贫困户家庭饮用水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 生活用电。贫困户家庭通电,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7. 广播电视。贫困户家庭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无返贫现象。
2. 有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能够持续发展。
3. 有硬化道路。贫困村通村公路实现硬化,交通便捷,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4. 有卫生室。贫困村建有标准化卫生室,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5. 有文化室。贫困村建有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设施,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6. 有通信网络。贫困村实现通信网络全覆盖,信息畅通,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五、验收方法
(一)资料审核。对各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贫困户收入证明、住房安全鉴定报告、教育和医疗保障情况、饮水安全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实地核查。组织验收工作组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通过入户调查、现场测量等方式,核实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的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乡镇,督促其整改。
(三)群众评议。在贫困村、贫困户所在村召开群众评议会,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确保验收结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验收结果应用
(一)公示公告。验收结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要在贫困村、贫困户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二)整改落实。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提升。验收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已退出贫困村、贫困户的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验收工作顺利推进。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验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工作纪律。验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信。对于在验收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贫困对象退出验收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脱贫攻坚办要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报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办法。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时保质完成201x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