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市物业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xx号)、《xx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物业管理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紧扣“创业新城、宜居xx县”建设主线,全面规范物业服务,努力构建现代物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2. 基本原则。按照“政府指导、市场主导、业主自治、综合施策”的思路,坚持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小区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依规操作、依法保障、全面推进。
3. 工作目标。根据住宅小区物业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各项物业管理提升任务。物业管理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快老旧住宅小区水、电、气、消防和安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提质改造,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全县平安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85%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引导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创建省、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全县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物业监管责任
落实部门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县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 强化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应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治理范畴,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融入社区治理,发挥其在社区治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3. 加强行业自律。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和完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引导业主选择优质服务企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促进物业服务公开透明。
(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推进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明确物业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和服务流程。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 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确保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收费协商机制,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服务成本变化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3. 完善物业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物业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有效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设立物业投诉热线和网络平台,方便业主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公布物业投诉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
普遍建立业主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xx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普遍建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和支持党员业主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 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完善业主大会会议规则,明确会议召集、表决方式等内容,保障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探索建立电子投票系统,方便业主参与决策。加强对业主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落实。
(四)推进智慧物业管理
建设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集物业服务、社区治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物业服务信息在线查询、报修投诉在线处理、公共事务在线协商等功能,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 推广智能设备应用。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提升小区安全防范能力。推广使用智能门禁、智能停车、智能家居等智能设备,为业主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创新智慧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手机应用程序,提供线上缴费、报修、咨询等服务。探索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为业主提供家政、养老、医疗等多样化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与电商、物流等企业合作,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从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对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优质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融资发展。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督查制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物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力争到20xx年,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居民满意度大幅提高,为建设“创业新城、宜居xx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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